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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到成都物流-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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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成交价以合同协议为准
  • 公司名称东莞市路佳物流专线有限公司
  • 品       牌
  • 型       号
  • 所  在  地东莞市
  • 厂商性质其他
  • 更新时间2017/9/24 19:13:45
  • 访问次数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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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路佳物流货运专线公司是一家以各种物流货运为特色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供应链一体化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公司成立于2003年,

  公司自主拥有各种车型的长短途货车260余辆,合同运输车辆500多辆,可承接全国各地的整车运输、危险品运输、仓储、配送业务,并可代办货物运输保险。 公司以珠三角、长三角为依托,已形成*的运输服务网络,现已在东莞、广州、深圳、北京、天津、上海、苏州、昆山、南京、南昌等各大中城市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长途运输通达30个城市、短途配送覆盖珠三角、长三角等各大区域,合作专线覆盖全国300多个城市和地区;完善的服务网络确保为客户提供准确、高效、安全的“门对门”运输服务。

     东莞市路佳物流货运专线公司具有完善的内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现有员工80余人,其中市场开发与管理人员50余名。公司秉承客户*的服务宗旨,借助*的物流服务理念和丰富的物流操作经验,为不同客户量身定做提供专业物流方案和优质、高效的物流服务,从而帮助客户降低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

     东莞市路佳物流货运专线公司以雄厚的实力、完善的服务网络、优质的服务质量、专业的服务水平赢得了客户的赞誉。公司拥有化工、食品、电子、器械等各类企业客户80余家,成为了众多外资企业,国内大型生产企业优秀的物流、货运服务商,是您Z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

    东莞市路佳物流货运专线公司以危险品运输为特色服务项目,已取得危险品运输的专业资质,有专业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车队,并培养了一支具备危险品运输资格的专业驾驶员队伍. *的 GPRS 卫星智能监控,实时在线轨迹回放信息系统为危险品货物的安全运输提供了保障,运行三年来,公司未出现一起安全作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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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到成都物流-01 产品信息

项目名称:东莞到成都物流

项目介绍:

物流行业发展很快。物流公司是处在供货商与零售商之间的重要环节,物流公司承担得职能也相当的重要。无论是在存储、配送,还是在集货、理货等方面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物流的基础知识了解

  在刚进入到物流的行业的时候,如果是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的话,那么你是根本就没有自己的方向的。即便在之前你已经是有很好的培训了,但是也是有摸不着头脑的地方的。在这样的情况 之下,首先要做的就是要了解一下物流的大概流程是什么样子的。要多多的向公司里面的老手请教。因为我们在有的业务上还不是很熟悉,有很多的客户也是要一些专业的问题的。要是在*的时间里面给客户一个很好的答案的话,那么你在客户的眼里就是一名合格的物流人士了。这样的话,你就有一个理想的客户了。
  还有在物流的技巧上面也是要好好的学习的。当然这样的学习也是要有很好的物流的基础的。要掌握好大众的知识,这样的话,在跟客户进行交谈的时候也是非常的方便的。还有对我们的客户进一步的来了解也是有很多的帮助的。这样的话也是一种业务的方式,在一定的程度上面跟我们的客户也是朋友了,在谈起业务的时候就是非常的方便了。我们在物流的障碍中,人和人的沟通也是一样的障碍的。

东莞到成都物流各种集装箱货运业务方式责任

托运人在集装箱运输中应有的责任,这种责任是不*同于传统海运方面的。拼箱货托运人的责任与传统海运相同。整箱货托运人的责任不同于传统运输的有:应保证所报货运资料的正确和完整;承运人有权核对箱内所装货物,因核对而发生的费用,有托运人承担;海关或其他权力机关开箱检查,其费用和由此发生货损货差,由托运人承担;如集装箱货不满,或是垫衬不良,积载不当,或是装了不适于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因而引起货损、货差,概由托运人负责;如使用了托运人自有的不适航的集装箱,所引起的货损事故,应由托运人负责;在使用承运人集装箱及设备其间造成第三者财产或生命的损害,应由托运人负责赔偿。

集装箱运输中发生货损货差,承运人应承担的zui高赔偿额。拼箱货的责任限制与传统运输相同。整箱货的赔偿按照目前上的一些判例:如果提单上没有列明箱内所装货物的件数,每箱作为一个理赔计算单位;如提单上列明箱内载货件数的,仍按件数计算;如果货物的损坏和灭失,不属海运,而是在内陆运输中发生的,则按陆上运输zui高赔偿额办理;如集装箱是由托运人所有或提供时,遇有灭失或损坏,其责任确属承运人应承担者,亦应视作一个理赔计算单位。

联运经营人对货物损害责任的一种赔偿责任制度。按照这种制度,统一由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对货主负全程运输责任,即货损货差不论发生在哪一个运输阶段,都按同一的责任内容负责。如果能查清发生损害的运输阶段,联运承运人在赔偿以后,可以向该段运输的实际承运人追偿。

联运经营人对货物损害责任的一种赔偿责任制度。按照这种制度,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虽然对货方仍负全程运输的责任,但遇损害赔偿不象同一责任制那样,而是按发生损害的运输阶段的责任内容负责。例如,损害发生在海上运输阶段,按货运规则办理;如发生在铁路或公路运输阶段,则按有关法或国内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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