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环会
当前位置:物流技术网>新闻首页>法规标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

2022-09-20 16:32:43中小企业局阅读量:1228 我要评论


导读:现就组织推荐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22〕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组织推荐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报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组织实地抽查,在符合《暂行办法》认定标准的基础上(西部地区可适当放宽),按照每个具体细分领域认定1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原则,择优遴选发展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全国前列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推荐至我部。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对超过报送数量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集群申报采取纸质报送方式,请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包括《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各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邮政特快专递(EMS)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100804)。
 
  联系人: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王潇耿 010-68205317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刘 哲 010-64102963
 
  附件:
 
  1. 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wps
 
  2. 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wps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9月19日
 
  原标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物流技术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物流技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物流技术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全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
推荐产品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29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