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环会
当前位置:物流技术网>新闻首页>法规标准

科技部公布创新型县通过名单 积极打通创新“最后一公里”

2022-09-02 17:43:07化工仪器网阅读量:2781 我要评论


导读:如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深走实,而县域科技发展不平衡等现象突出。如何破解县域创新“最后一公里”难题?

  截至2020年底的统计数据,全国县域单位共有1817个,是重要的城市占比。县域经济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富民强国的基石。只有县域高质量发展,打通了都市圈和城市群发展战略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连接通道,从而形成协调均衡可持续的区域发展格局。
 
  如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深走实,而县域科技发展不平衡等现象突出。如何破解县域创新“最后一公里”难题?怎样克服县域科技创新基础不牢、创新资源难聚的问题?一批创新型县域给出答案。
 
  日前,科技部公布了2018年启动建设全国首批52个创新型县(市)验收名单。该批名单是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场复核及综合评议,最终形成名单。
 
  从省级到县域级:创新政策春风吹满地
 
  近年来,多个省市纷纷开展建设重点实验室,加大科技企业扶持力度,科技金融贷款陆续惠及多家企业……创新战略实施下,由中央带动地方,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进各类目、各领域基础研究,同时向高精尖等重大科研项目冲刺。
 
  而创新不仅在省市级展开,更重要的是要走入基层,实现由下至上的全方位焕然一新。
 
  2017年5月,《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提出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县域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上市等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八项重点任务。
 
  基于该份文件要求,科技部在2018年12月首批启动52个创新型县(市)建设,建设周期为3年。包括河北正定、浙江安吉、江西井冈山等首批52个创新型县(市)投入建设,其中,以科技支撑产业发展为主题的县(市)36个,以科技支撑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县(市)11个,以科技支撑民生改善为主题的县(市)5个。这一批创新县域的建设带动吸引了一批创新资源注入,形成一批创新能力突出、创新辐射引领作用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的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标杆,构建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新格局。
 
  由科技带经济:新技术支柱带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县域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把创新作为第一生产力,以做强产业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实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协调发展。一系列创新驱动结构变化,县域产业发展有了新起色。
 
  以浙江省新昌县为例。新昌当地政府一方面招引培育高校研究院集聚园、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落地;另一方面支持企业建设高能级研发机构,对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按一比一配套县级财政投入,同时鼓励龙头企业“走出去”,开放创新资源,在海内外共设立40余个研发机构的基础上,向社会开放共享82个实验室,每年服务中小微企业近千家。
 
  基于强力的创新支撑政策,新昌围绕高端制造、生物医药两大主导产业深耕细作,当地深入实施企业“三倍增”计划,已拥有上市企业10家,高新技术企业157家、占规上企业一半,科技型中小企业470家。
 
  当地企业蓬勃发展,最直接就是经济水平上升新阶层。新昌市场全球占有率第一的产品15个,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的产品20个。科创的努力,有效转化成了发展的实力。
 
  步履不停:打通创新基地的“最后一公里”
 
  对于在首批创新型县验收通过名单中,多为专家表示,对52家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非常及时和必要。此举有利于当初目标的实现。
 
  县域高质量发展需要有强有力的政府、规范有序的市场。同时,基于目前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情况,仍需坚持把做强产业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必须坚持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鼓励探索各具特色的县域创新路径。
 
  科技创新离不开良好的科创生态,加强县域级的创新、持续推动改革与创新,实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协同发展。
 
  下一步,县域发展还需沿着创新、绿色、开放的发展道路,坚持把科技进步与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通过提升市场主体的创新能力,提升县域经济发展。
 
  (资料来源:人民网、浙江日报、光明日报、同花顺财经等)
 
  原标题:科技部公布创新型县通过名单 积极打通创新“最后一公里”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物流技术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物流技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物流技术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全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
推荐产品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29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