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环会
您现在的位置:物流技术网>技术首页>行业百科

湖北江南东风专用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直播推荐

更多>
合肥精大仪表宣传片

合肥精大仪表宣传片回放

开播时间06-08 14:00

产品推荐

更多>

汽车维修-车身焊接方法

2009
11-11

15:03:46

分享:
1253
来源:湖北江南东风专用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前的车架式车身到整体式车身的普及,车身不再有厚重钢板制造的车架,而是成为由薄钢板经过冲压加工、焊接的一个整体。在结构方面,车身的安全性设计应用越来越多,汽车前部和后部吸能区结构也随之出现。吸能区的作用是在碰撞中允许其变形,以吸收大量的碰撞能量,保护车身中部结构的完整,从而保证乘客的安全。修理时要保证恢复吸能区板件的性能,使其在二次碰撞时能及时变形吸收能量,保护乘客安全。所以,在板件的焊接工作中,一些传统的焊接方式已经不适合现代车身的修理作业了。汽车维修养护网
  现在,车身材料方面也有了重大变化。以前的汽车车身中大量使用的是低碳钢。由于低碳钢比较软,为了达到设计的强度,使用板件一般较厚。低碳钢的焊接性能比较好,焊接中加热再冷却后,低碳钢的强度变化不大,所以各种焊接都适合。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高强度钢和超高强度钢逐渐被大量应用在车身中。现在的车身中高强度和超高强度钢的用量已超过70%。高强度钢和超高强度钢的特点是不能大量加热,否则性能会发生改变,甚至其强度会变成和低碳钢一样。所以加热焊接方式已经不适合现代车身修复的焊接作业。
  由于会降低焊接部位的强度,电弧焊和氧乙炔焊已经禁止应用在现代车身的焊接修理作业中。现在车身中应用的焊接方法主要为惰性气体保护焊和电阻点焊。
  一、惰性气体保护焊
  目前,气体保护焊在汽车维修站、修理厂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在实际的应用中还存在许多问题。
  1.车身焊机的选用
  许多修理厂所选用的气体保护焊大多是一些工业焊机,不是车身焊接焊机。车身板件厚度一般在1mm左右,焊接时电流要求小而平稳,否则容易出现焊不透或焊穿的现象。一般的工业焊机在焊接时电流不够平稳,随着电网电压的起伏电流会有波动,这对薄板的焊接是很不利的。
  2.焊材的选用
  现在,一些小修理厂车身焊接时焊丝的选用很随意,各种牌号的焊丝都有。车身焊接的焊丝牌号应为AWS-ER70S-6,焊丝的直径为0.6mm,而许多修理厂却在使用0.8mm焊丝。0.8mm焊丝适合焊接厚度为1.2mm的钢板,不适合整体式车身1.0mm左右厚度的板件。
  3.保护气体的选用
  一般修理厂所选保护气体为100%二氧化碳。100%二氧化碳在焊接时会产生较大的熔深,在焊接薄板件时容易产生熔穿等问题。所以,保护气体应选用氩气和二氧化碳的混合气,氩气的比例为75%,二氧化碳的比例为25%,这种混合气在对车身板件焊接时效果。
  在车身焊接时,要按照制造厂提供的维修手册作业,每个板件所要求的焊接方法各有不同。经常使用的焊接方法有搭接焊、对接焊和塞焊,对车身板件的焊接要注意电流尽量小,能用小电流焊接的不要用大电流焊接。焊接时要采用分段焊接,使每个焊缝都能够得到充分的冷却,以防止板件变形。
  二、电阻点焊
  在车身制造中被大量应用的电阻点焊,现在在修理中也逐步开始应用了。随着汽车材料的发展,有些超高强度钢不能采用气体保护焊焊接。气体保护焊焊接的热量会破坏超高强度钢的内部结构,使其强度降低。所以只能采用电阻点焊来修理。电阻点焊还有一个zui大的优点是受操作者的影响比较小,只要调整好焊接压力、焊接电流和焊接时间后,每个焊点的焊接质量基本不会发生大的偏差,焊接质量比较稳定。
  在电阻点焊的修理作业中,应该注意焊接质量的控制。一般的电阻点焊机的焊接电流能够达到6000A左右,对于车身上一般的板件都可以进行焊接。但是对于一些超高强度钢,焊接电流可能要达到9000A以上,否则焊点不能保证足够的强度。因为从外观看不出来板件是否焊好,在做电阻点焊之前,要找相同的材料进行试焊。在试焊时要不断调整焊接的压力、电流和时间三个参数,然后进行破坏性试验来验证是否达到焊接强度。
  在焊接中,焊点的密度和气体保护焊不同。气体保护焊要求与原制造中的焊缝相同,而电阻点焊的焊点要比正常的焊点多30%,而且不能在原先焊过的地方进行焊接。焊接时焊点强度会随着密度的增大而加强。但焊点距离小到一定程度后,强度不但不会增加,反而会下降。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137230772@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物流技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物流技术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物流技术网,https://www.56js.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2911号

QQ联系

咨询中心
客服帮您轻松解决~

联系电话

参展咨询0571-81020275会议咨询0571-81020275

建议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