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局短途垃圾运输车、8吨后装式垃圾压缩车、垃圾运输钩臂车项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8月14日至2014年8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及电话:东营区新区2号楼0546-821630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鲁元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DYQCG2014-94#
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短途垃圾运输车、8吨后装式垃圾压缩车、垃圾运输钩臂车(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包括车辆的供应、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车辆挂牌、手续办理、质保及售后服务等达到车辆上路正常行驶的所有内容。采购项目预算资金299万元人民币。其中,A包为短途垃圾运输车两辆,预算资金25万元人民币;B包为8吨后装式垃圾压缩车一辆,预算资金42万元人民币;C包为垃圾运输钩臂车四辆,预算资金232万元人民币。
同一个投标人可以多投多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本次采购车辆的生产能力且所生产的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
(三)投标的车辆必须是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明细表》内的车辆;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东营鲁元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东营区府前街105号开元公司318室)。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络打印件、国家税务总局《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明细表》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络打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证件原件或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采购人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9月10日9时
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
第二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546-8082202
地址:东营市(东城)东营区府前街105号开元公司318室
八、监督单位:东营区监察局、东营区审计局、东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并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公证。
东营鲁元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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